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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少数民族考生可照顾
【本报讯】(记者 陈广琳)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参加2008年高考(Q吧)可享优惠,其中报考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普通班,可在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报考第二批民族院校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这是记者昨天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的。
日前,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昨日市招考办予以转发。
据了解,可享受高考相关优惠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为:1.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2.中学阶段被选送或考取所在市的其他中学就读,而户口仍在所属县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3.小学、初中阶段在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所在地中小学读书,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到新迁移的户口所在地中学就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考生;4.广东省外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初中阶段在自治州、自治县读书,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迁入广东省境内户口所在地读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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