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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广州市高考体检将从4月13日开始至4月17日结束。今天(9日),广州市招考办发布《广州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注意事项》,提醒考生注意体检有关事项。
据了解,凡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都要检验谷丙转氨酶(A.L.T)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两项。原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考生,如果转氨酶正常,就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了报考专业受到一定限制外,不会影响其他专业的报考和录取。而有色盲、色弱的考生都不需回避,只要按招生院校的要求避开限报的专业,就可以选择并有机会录取适合自己的专业。
广州市招考办特别提醒考生,体检前要做好准备如下准备:
1、体检前考生要认真核对《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以及条形码上的考生号是否正确,发现有误应立即向报名点报告及时更正。如确认无误,考生必须填涂有(无)既往病史信息点,若有既往病史者必须如实填写。完成上述步骤后考生须在体检卡上签名。
2、体检期间正值天气变化较大的时候,要防止感冒,注意多休息,保证有充足的睡眠,不劳累、不喝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
3、体检前不能滥用药品和补品,因为药品和补品都会增加肝脏的负担,有可能影响肝功能指标。若因疾病治疗需要,医生要求不能停服的药物,体检时应向体检医生讲明。凡服用的保健药品的考生建议体检前暂停服用。
4、要注意个人卫生,尤其是眼睛的卫生保护,避免用眼时间过长,造成视力下降。
据悉,所有初检完毕后,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于6月16至17日进行统一复检,复检范围为涉及心、肺、肝、脾、肾等或其它重大疾病。考生未经批准自行进行复检的,其复检结果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