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9年高考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深圳市日前出台《深圳市2009年高考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预案》要求,中考、高考全体考生提前到达考场,校医和工作人员提前1小时开始对所有考生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患病学生需戴口罩。
《预案》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教育考试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09〕88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同时,我市紧急成立2009年高考中考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国强担任组长;建立高考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现场指挥系统,市卫生局副局长张丹任组长。
每所考场学校配备10台红外线测温仪和6名校医,2~3间备用试室,以及外科口罩、消毒药品、饮用水、洗手液等。
根据考前、考中我市有无输入性病例、本地感染病例的不同疫情,《预案》规定了不同的处置方案。
我市出现输入性病例,但无本地感染病例时,按以下方式运行:
一是全体考生需提前到达考场,校医和工作人员提前1小时开始对所有考生进行体温测量;二是晨检发现或考生报告有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由校医询问流行病学史、测量体温、进行对症处理和医学照顾、给患病学生戴口罩,并向考场学校指挥部报告;考场学校指挥部应及时将病例情况报告区指挥部并通报辖区疾控机构。对于有流行病学史的病例,疾控机构采集标本并指导考场学校落实防疫措施;三是启用备用试室和备用试卷,安排该考生考试。
《预案》指出,一旦我市出现本地感染病例,将取消考前放假规定,考生统一留校备考。社会考生报名点及其考场学校要对该类考生加强宣传教育,劝谕考生考前尽量不要外出和社交,特别是不要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切断感染途径。
经实验室检测患病考生诊断为甲型H1N1流感的,其本人当年高考资格是否保留,同考场教室其他密切接触者是否继续考试,如何安排考试等问题一并由市招考办紧急请示省考试院,我市按省考试院答复意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