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安徽省考试院召开普通高校招生首次新闻通气会,省考试院新闻发言人邬平川介绍了200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实施办法。总体上说是“十个不变”和“五个调整和完善”。
与往年相比,安徽今年高考(Q吧)保持稳定的有十个方面:
(1)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自行命制语文、数学(文、理科)及外语科目中英语(Q吧)试题(不含听力部分),其他科目仍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试题。
(2)继续实行网上评卷和网上录取。
(3)严格招生管理,所有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本科不补录。
(4)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不变。
(5)保持近几年政策性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变,严格执行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制度。
(6)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教育部审核通过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7)招生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科分六个批次,即提前批;本科院校的一、二、三批;高职(专科)院校的一、二批。艺术类分五个批次,即第一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省外院校(含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第二批,使用省专业统考(含省属院校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本科专业;第三批,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本科专业;第四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省外院校高职(专科)专业;第五批,使用省专业统考(含省属院校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高职(专科)专业。体育类分三个批次,即第一批体育专业院校、重点院校体育专业和安徽师范大学;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第三批高职(专科)院校。
(8)提前批及艺体类院校实行估分填报志愿,其他批次院校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9)军校招生坚持军校招生录取标准,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
(10)对高职(专科)院校(包括省外院校),根据录取新生报到和流失情况,如有缺额,将进行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