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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高招办:
为了做好2009年我省部份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查核分数的工作,现将今年普通高考分数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查分程序:凡确定需要查分的考生应于6月26日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和原所就读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往届生可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高招办填写《查核高考成绩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本申请表由县(市、区)高招办复制。各设区市高招办严格按照我办设计的《2009年
科目考生查核高考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每科目一表)汇总后,于6月27日上午9:00前用E-mail发送省高招办普通高校招生科,邮箱:fjgzbzjy@163.com。
2、查询结果反馈:我办将于6月29日18:00前把查核结果用E-mail发送反馈到各设区市高招办,由各县(市、区)高招办负责通知到考生。如果查核到的考生分数与网上公布的考生分数有误,我办将按规定程序给予更正。
3、考生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并对填写内容(姓名、准考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同时在申请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