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本市(天津市,下同)春季高考(Q吧)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21日—4月23日17:00前,逾期不再补报。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将全部通过网上进行,考生须按照网页提示的步骤进行操作。
春季高考的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5月6日开始,招生院校按照有关政策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阶段,5月8日开始,招生院校在第一阶段录取过程中尚有计划未完成的,市高招办将院校的余缺计划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向社会公布,符合一定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和个人情况,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时,市高招办将考生报考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一阶段的招生录取顺序是:艺术类录取院校(专业)、普通类本科院校、普通类高职提前录取院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先录取,单独招生院校后录取)和普通类高职录取院校。录取工作将全部实行计算机异地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为确保本市春季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高招办要求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生章程,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必须坚持集体议事规则,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特别提醒:为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院校的情况,市高招办结合本市招生实际,将以多种方式组织招生院校进行填报志愿的宣传活动。具体的形式为: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届时,各招生院校的负责同志将通过电话和网络同考生进行交流,介绍学校的办学情况和办学特色,解答考生关心的问题。招生院校举办开放日活动,考生可以到招生院校现场了解院校的办学设施和教学环境,为考生全面把握招生信息,准确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