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设置:“3+文综/理综”
依据教育部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本市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分为文史类与理工类)、外语。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测试,报考英语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文科综合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考试的限定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的限定时间为120分钟。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都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全部科目试卷的总分值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分别为300分;文科综合中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
高考命题:稳中有变稳中有新
考试内容改革是本市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2009年高考各科目考试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为主要考核内容;命题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试题内容进一步贴近社会、贴近时代、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适应终身学习和时代发展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今年本市高考命题在继承以往命题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遵循“有助于高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推进课程标准实施”的原则,坚持能力立意的命题指导思想,各学科试题在保持试卷长度、题型结构、试卷难度、阅读量与书写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反映高中新课程教学的要求,坚持稳中有变,稳中有新,使试题内容更加注重基础性,突出综合性,把握时代性,反映地方性。
文综/理综:分学科命题
《方案》将综合科目调整为分学科命制试题。经过多年实践,在综合科目命题中,真正实现其综合性还有一定的难度,以往的综合也是形式上的综合,没有达到设立综合科目的初衷。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考虑到中学教学和考生备考的情况,将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科目调整为分学科命制试卷,即文科综合按照政治、历史、地理科目命制试卷,理科综合按照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命制试卷。调整以后的综合科目考试更加强调学科内知识和能力的综合,符合目前高中分学科教学的实际,有利于考生更好地发挥水平。
综合科目:实行同场分科考试
基于综合科目分学科命制试题的变化,本市对综合科目考试的组织方式也进行相应的调整。一是实行同场分科考试。同场分科考试是指考生在同一场次、同一考试时间内参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考试时,文史类考生须在该场考试规定的时间内,作答政治、历史、地理科目的试题;理工类考生须在该场考试规定的时间内,作答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试题。二是调整综合科目试卷呈现方式。综合科目试卷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两部分;文科综合试卷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份试题卷和一张答题卡,理科综合试卷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份试题卷和一张答题卡,考生的答题内容必须全部涂写在答题卡上。文科综合答题卡中各科目的顺序为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答题卡中各科目的顺序为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试题序号分别单独排列。三是为考生提供综合科目中各学科的考试成绩。公布成绩时,将为考生提供综合科目的总分,同时提供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历史、地理各学科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