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两次填志愿两段录取
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3日至5月28日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5日至8月8日,
只允许第一段录取落选的本科考生和参加高考的全体专科考生填报2005年吉林省报名考生达到16万以上,比去年增加了3万多人。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对2005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及考试做出具体规定:今年高考招生将取消二次录取,并首次采取两次填报志愿、两段录取的办法。
2005高考·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志愿
时间:5月23日至5月28日
填报志愿时,考生只填报第一段录取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
文史、理工考生:即提前批次:军事、公安等院校志愿;第一批:重点院校志愿。第二批:一般院校本科志愿。第三批独立学院(民办)本科志愿;
报考体育类考生:第一批:报考重点本科院校体育系、科的考生可按顺序在此批次中填写五个学校志愿,其中三、四、五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第二批:报考一般本科院校体育系、科的考生在本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八个学校志愿,其中三、四、五、六、七、八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第三批:报考独立学院(民办)本科体育系、科志愿的考生在本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七个学校志愿,二、三、四、五、六、七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
报考艺术类考生:即提前批次:考生凡报考“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的本、专科志愿和在我省有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的志愿,可按顺序填写三个学校志愿,均填写在本批次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在其它录取批次无效。第一批次:凡报考独立学院(民办)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可按顺序填写七个学校志愿,均填在本批次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在其它录取批次无效。第二批次: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和独立学院(民办)艺术类专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可按顺序填写S个学校志愿(其中三、四、五、六、七、八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均填在本批次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写在其它录取批次无效。
填报艺术类学校或艺术类专业志愿,必须是艺术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获得专业课考试合格的院校或艺术类专业,否则无效。
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如遇有获得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无法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由考生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及时与省招生办公室联系。
第二次填报志愿
时间:8月5日至8月8日
我省考生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只允许第一段录取落选的本科考生和参加高考的全体专科考生填报,填报内容为以下录取批次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并参加第二段录取。
文史、理工考生:专科批:本批次为专科(高职)学校、广播电视大学普通专科班录取批次。设八个学校志愿,其中二、三、四、五、六、七、八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独立学院(民办)专科批:本批次为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院校录取批次。设四个学校志愿,其中二、三、四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
报考体育类考生:专科批次:报考普通专科学校(高职)体育系、科志愿的考生在此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八个学校志愿,其中二、三、四、五、六、七、八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独立学院(民办)专科批次:报考独立学院(民办)专科学校体育系、科志愿的考生在本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四个学校志愿,其中二、三、四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
2005高考·录取
设六个录取批次
提前批次:本批次为提前录取的本科、专科院校(如军事、公安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本、专科院校及专业、在我省明确招生计划的本科艺术院校及专业。设有三个学校志愿;
第一批次:本批次为重点院校、独立学院(民办)艺术类本科层次录取批次。设有五个学校志愿,其中三、四、五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
第二批次:本批次为一般院校本科、专科(高职、独立学院、民办专科)艺术类录取批次。设有八个学校志愿,其中三、四、五、六、七、八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
第三批次:本批次为独立学院(民办)本科录取批次。设有七个学校志愿,其中二、三、四、五、六、七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
专科批次:本批次为专科(高职)学校、广播电视大学普通专科班录取批次。设有八个学校志愿,其中二、三、四、五、六、七、八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
独立学院(民办)专科批次:本批次为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院校录取批次。设有四个学校志愿,其中二、三、四志愿为平行投档志愿。
2005高考·专业调剂
学校不能调剂专业可调剂
在我省今年高校招生的六个录取批次中,每个学校志愿中均设有六个专业志愿。各录取批次院校将不允许进行调剂。但考生在每所学校志愿中所填报的专业未被录取时,是否同意专业调剂由考生自行确定,如同意专业调剂,考生应将高考志愿填报卡中的学校志愿的专业调剂标识涂黑,否则将被视为不同意专业调剂。
2005高考·志愿范围
报军校必须填在第一志愿
A:报考军事、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的侦查专业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和空军飞行学院、民航飞行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的本、专科志愿的考生,必须将志愿(不分本、专科)填写在提前批的第一志愿;
B:报考体育管理、体育新闻、体育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将志愿填写在同批次录取院校的第一志愿。
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
在今年高考考生的填报志愿过程中,我省具体细化了可以兼报的专业范围,准许兼报的志愿范围外,各科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
(1)报考艺术院校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报考科类可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其他院校和专业志愿,并须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规定科目的文化课考试;
(2)报考体育新闻专业的文科考生,可兼报其他文史类院校或专业志愿;
(3)体育专业考试合格并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第一个志愿须报体育院校外,其他录取批次志愿可兼报与文化课考试科类相一致的其他院校志愿;
(4)报考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专业的理科考生,除同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外,可兼报其它理科专业;
(5)报考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体育新闻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专业志愿;
(6)报考空军飞行学院(专业)、民航飞行学院(专业)的考生,应填报提前批次的第一志愿外,其他志愿可兼报同科类的其他院校。
2005高考·录取分数线
两段录取前公布两次分数线
我省招生办规定,重点院校、一般本科、体育类本科、独立学院(民办)本科、艺术类本科和专科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在第一阶段录取前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普通专科(高职人独立学院(民办)专科、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第二次填报志愿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在第二阶段录取前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2005高考·外语
外语听力单独测试不计总分
我省招生委员会对听力考试做出规定:今年高考外语科考试听力部分实行单独测试,而测试成绩将不计入总分。具体规定为:
1.2005年我省将外语科听力考试改为外语听力测试,并实行单独测试;
2.2005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听力测试实行省内自行统一命题,其指导语部分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
3.外语听力测试实行全省统一评卷,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科成绩总分。外语听力测试总分为30分,按考生听力测试实际得分计算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等院校,录取时是否作为参考由高等院校决定,并在录取前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
4.外语听力部分单独测试时间为6月9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2005年高考外语科笔试部分总分为 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05高考·加分投档
加分不累积 只能选一项
关于我省高考考生优惠政策的照顾分数是考生的特征分,特征分不累加。如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由考生本人确定照顾条件的其中一项。其中,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体育竞赛优胜者”不享受加20分照顾;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照顾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录取时按总分(含特征分)投档;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交验相应的证件及其复印件,并将复印件装入考生高考材料袋。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3.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
4.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6.退出现役的义务军人考生。
考生可增加10分投档
1.经市州和省侨办证明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华侨子女,
省台联证明的台湾省籍考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
牛干部和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团干部;
3.全国中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一等奖获得者:
5.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
6.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7.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
考生可增加 15分投档
1.由教育部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2.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考生可增加 20分投档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
3.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经省高中运动会测试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和获国家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投档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不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本科层次录取时加1分投档;在专科录取时加3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