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6月24日至6月26日;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8月8日至8月10日;7月上旬开始第一批录取
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6月7日开始,考试科目设置为“3+综合”。省招生办6月23日向社会公布本科段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全省考生报考科类分数段统计表(含照顾加分)。6月24日至6月26日第一次填报高考志愿。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招生办了解到的。
高考科目4科满分为750分
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满分为300分,4科满分为750分。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将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成绩转换成汉语文成绩后,按50%计入总分。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口试于6月9日开始。
志愿填报依然实行考后两次填报
2009年吉林省继续实行考后两次填报志愿。省招生办6月23日向社会公布本科段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全省考生报考科类分数段统计表(含照顾加分)。
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
6月24日至6月26日
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范围及参加第一段录取批次的学校为:
提前批:军事、公安、司法院校的公安类专业(本、专科)等院校、体育类第一批院校和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设3个学校志愿;
第一批(A段):文、理科重点院校及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和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志愿,设5个学校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可同时填报5个“平行志愿”,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他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投档;
第一批(B段):第一批院校中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古族用民族文字答卷交换指标的专业、国际合作联合办学专业及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A段):一般本科院校(含体育类)和独立学院(民办)艺术类本科志愿,设8个学校志愿,其中除一志愿外,其他志愿均为平行投档志愿;
第二批(B段):一般本科院校的中外联合办学专业、软件学院及专业,设4个学校志愿,其中除一志愿外,其他志愿均为平行投档志愿;
第三批:独立学院(民办)(含体育类)志愿,设7个学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均为平行投档志愿。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8月8日至8月10日
只允许在第一段录取落选的考生填报,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范围及参加第二段录取批次的学校为:
在第一段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院校;
专科提前批,普通高校(高职)的艺术类专科及艺术专业,设2个学校顺序志愿;
专科批,普通专科(高职)院校(含体育类)和独立学院(民办)艺术类专业,设6个学校志愿,其中除一志愿外,其他志愿均为平行投档志愿;
独立学院专科批,独立学院(民办)专科(含体育类),设4个学校志愿,其中除一志愿外,其他志愿均为平行投档志愿。
■考试提醒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考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准持临时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
每科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准离开本考场。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15分钟起,考生一律不准更换答题卡。
高考录取7月上旬开始第一批录取
2009年吉林省高考采取分两段按批次录取的办法。第一段录取时间从7月上旬开始,进行提前批、第一批(A、B段)、第二批(A、B段)和第三批普通高校的录取。参加第一段录取的学校(除第一批外),原则上不降分,缺额计划再次向社会公布,参加第二段录取。如在第二段录取中仍完不成计划时,按照规定可适当降分录取。
第二段录取时间从8月中旬开始,进行第一段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科提前批、专科(高职)、独立学院(民办)专科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