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讯(记者马丽)今天(12月10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辽宁省2008年高招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定为2007年12月19日至29日,考生填报报名信息,招考部门信息录入、校验、报名资格审查,考生认定签字等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安排,请考生注意查询,按时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省招考办特别提示:
一、我省2008年普通高考(Q吧)报名时间提前到2007年12月19日至29日,请考生注意并遵守各市招考办的报名工作时间安排,以免错过报名;
二、普通高考报名时,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此项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普通高考科目设置:
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地理、历史、政治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普通高考报名办法:
1.报名时,考生均须签写《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高考各项规定等。
2.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3.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户口所在市内的学籍所在县(区)报名。应届双语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县(区)报名。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全省范围内招生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且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本、学籍证明等证件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4.往届生(含社会人员)一律到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5.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各市指定地点报名。
6.长期在我省工作的外省职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因我省实行分省命题考试内容与其他地区不同不能借考,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7.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提前招生的各类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报名。
8.考生报名须如实填写《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由报名点集中录入《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上所有信息,并将录入的报名信息打印,考生校对无误后须签名确认。
9.高中应届毕业生的省级高中会考反向小综合成绩采集到高考报名信息内, 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高中会考同向小综合成绩不采集到高考报名信息内,录取时不提供给有关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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