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消息 记者12月7日从省招考办获悉,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提前到2007年12月19日至29日,省招考办特别提示考生注意并遵守各市招考办的报名工作时间安排,以免错过报名。同时,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Q吧)录取照顾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此项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地理、历史、政治3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4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报名时,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户口所在市内的学籍所在县(区)报名。应届双语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县(区)报名。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全省范围内招生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且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本、学籍证明等证件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往届生(含社会人员)一律到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长期在我省工作的外省职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因我省实行分省命题考试内容与其他地区不同不能借考,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提前招生的各类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报名。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严格报名资格审查环节工作,实行中学和市、县(区)招考办三级审查责任制度,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居民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办法。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等处理。
(王笑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