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la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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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为: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2日,提前录取专科院校时间为7月13至17日;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7至21日;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23至27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独立学院等)为8月7日至11日;普通类高职(专科)院校 8月16日至22日。
关于录取体制和考生档案处理: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特征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投档分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考生进行排序,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所有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我院核准,并由省教育考试院院加盖录取专用章,院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今年我省仍将在向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提供录取新生名册的同时,寄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作为新生录取报到的依据之一。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原毕业中学(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院校报到时移交给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