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6日专电(肖楠)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内蒙古今年结合实际,对部分招生政策和规定作了新的调整。这些政策包括:
一是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执行信息六公开制度,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教育招生考试专刊》、互联网或其它方式公开招生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学校招生章程,公开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公开各科类、各分数段(每分一段)考生分布信息(但不公开考生姓名),公开投档规则及录取原则,公开提前录取阅档院校各批次、各科类阅档最低分,公开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开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投档最高分和最低分,公开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录取最高分和最低分;通过《教育招生考试专刊》、互联网或其它方式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考生名单,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军事、公安招生院校面试、政审、军检、体能测试合格名单,非通用语种考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提供考生个人查询本人分数、本人自然信息及志愿信息,提前录取阅档院校阅档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及不合格原因,实时查询本人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预录取、预退档、录取等六种录取状态;公开电话、网络、设立接待站等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通过媒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
二是调整报考志愿设置:本科一、二批均设3个志愿,其中第二志愿设3个平行顺序志愿,第三志愿设2个平行顺序志愿;本科三批设3个志愿;专科一、二批设3个志愿,其中第二志愿设2个平行顺序志愿。
三调整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项目和分值:所有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考生如报考体育类、艺术类院校,可享受分数照顾,但累计分不超过10分;对于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政策性照顾分值由10分增加到20分;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2004年后在高中教育阶段获自治区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三等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改革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与录取办法:对于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内蒙古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的,由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内蒙古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改变了过去降200分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做法。报考区内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院校的考生,由自治区教育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项目、选拔人数、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五是调整填报志愿的时间和方式:报志愿的次数增加为三次,首次在6月23日至6月28日,第二次在9月23日,第三次在9月26日。第一次报志愿在各中学和旗县区招办,第二、三次为报补录专科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用报名卡号及密码登录互联网进行网上填报补录志愿。
六是外语听力成绩不计入总分:根据教育部对今年高考考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全国统一要求,由各省区根据本地教育实际自行决定其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办法的规定,内蒙古外语考试的计分办法是:外语笔试全国统考试卷满分120分,经加权计算后按满分150计入总分,听力30分单独采分,不计入总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录取时提供给高校。
七是完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制度: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获得全国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国际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有关文件规定,报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审批后,可免试进入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招收此类新生的院校为教育部批准的61所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