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校址
校本部:宝山区 校址: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校区:延长校区 校址:延长路149号 邮政编码:200072
校区:嘉定校区 校址:城中路20号 邮政编码:201800
三、层次
本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外国语学院英语(Q吧)专业、悉尼工商学院、数码艺术学院和房地产学院的所有专业以及学校的高职专业(除文秘(日语涉外秘书))只招英语。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专业只招英语和法语。
其余专业语种不限。
七、招收男女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上海大学各专业的专业限制以“全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为准。详见《上海大学2008年招生简章》。
九、录取规则
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考生。
2.经济学类基础班、经济学类、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上海市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不含C-)以上;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日语专业要求上海市外语统一口试成绩B级(含B,不含B-)以上,高考(Q吧)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
悉尼工商学院高职、巴士汽车学院和高等技术学院的应用英语(商务)专业要求上海市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3.中外合作办学的中欧工程学院要求高考总分(四门加综合)成绩超过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30分以上(根据当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4.我校秋季普通高校本科、高职批次录取原则: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各批次录取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试院投档成绩(本科:“四门+综合”,专科:“三门+综合”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5.在沪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中上海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录取原则录取。报考美术类本科的考生,市统考成绩不低于300分(含300分),建筑系除外。附件1《上海大学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章程(上海)》。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我校2008年新生学费收费标准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5000-15000元/年。具体见《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欧工程学院在国外期间学费工程师文凭8.75万元人民币(2.5年),硕士文凭7万元人民币(2年)。
住宿费标准
本科专业1200-1500元/年(不含寒暑假);高职专业:1200-2500元/年(不含寒暑假),各校区收费标准详见《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业期满、考试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66134148、66133280
十三、投诉电话
66132857
十四、网址
http://www.sh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我校,特对新生设立优秀学生入学奖。学生入学第二年起,奖学金将根据《上海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奖学金评审条例进行评审。对于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贷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给予帮助,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新生存在经济困难,可提出申请贷款。学校将按银行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十六、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上海大学2008年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学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学校设有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与此同时,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特成立了上海大学2008年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校招毕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校纪委、校监察处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并将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