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lanyi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早报讯 一年一度的全国统一高考(Q吧)下月将举行,市科教党委、市教委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监察工作,以维护国家招生制度及政策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治招、从严治考。
招生监察部门将按照阳光招生“六公开”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招生纪律,全程参与、重点督查关键环节,防止舞弊行为发生。
根据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凡有直系亲属当年参加高考的,必须回避。
录取时,将执行招生部门提出预录取名单、监察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工作制度,未经招生部门、监察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名的预录取名单不能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此举意味着,录取一名考生要过四道关,此外,上海将建立调整计划分配和使用的审批程序,不得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利用调整计划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韩晓蓉
[责任编辑:monin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