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考生甲(585分)、乙(584分)、丙(583分)同时在平行志愿中填报了A校,该校只有一个计划,则考生甲(585分)被投档到该院校,考生乙(584分)被投档到他所填报的其他平行志愿院校,考生丙(583分)因不符合所填报平行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而未被投出。如果招生院校因考生甲(585分)身体素质、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录取条件需要退档时,则考生甲将不再投向他所填报的其他志愿院校,考生丙(583分)也不能被递补到该院校,否则,这对考生乙(584分)就不公平了(这是因为甲、乙两名考生是同时被投档的,乙考生由于成绩原因未能进入其最向往的A校而被其他招生院校录取)。考生甲和考生丙只能参加下一个批次的录取或征询志愿录取。
7、专业录取规则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均制定并发布了本校的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对专业录取规则做了规定。专业录取规则通常有分数优先、专业级差和专业清三种方式。
分数优先:是指招生院校根据调档考生的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安排,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保护相对高分考生,最大限度地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此模式下,相对高分考生被退档的可能性较小。
专业级差:是招生院校在安排考生录取专业时,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选报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录取专业,这种分数值就是所谓的“专业级差”。即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时,将其高考成绩减去某个分数值后,再与报考第二专业志愿的其他考生成绩进行排序比较,确定其是否可以被该专业录取,其他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专业志愿越靠后,考生要减去的分数值就越大。
专业清:是指招生院校在安排考生专业时,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靠前的优先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的专业级差设为无穷大。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重视考生的专业性向,反映考生的专业志愿。相对高分考生如果一味追求“热门”专业,其被退档的可能性较大。
具体的专业录取规则请考生阅读所报考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8、录取照顾政策
今年本市录取照顾政策分为增加分数投档、降低分数投档和同等优先三种情况。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增加分数投档考生的增加成绩可以通过“特征成绩”形式直接予以体现,但招生院校安排专业时是否采纳这个“特征成绩”,由招生院校决定,请考生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而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政策照顾分数,是由招生院校提出降分调档要求时才能实现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第一、按中办发[2000]28号、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天津市优秀学生称号者,增加20分投档;第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增加20分投档;第三、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天津市三好学生称号者(其中一次须是2008--2009学年度),增加10分投档;第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
第五、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
第六、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可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8-16 8:41:27)
·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8-16 18: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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