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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西高招录取7月6日始争取外省名校招生

来源:大江网 2012-7-6 16:48:52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7月5日,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在南昌举行。大江网记者从会上获悉,2012年江西高招录取将于7月6日正式开始。高校若违反招生规定,下年度将限制或暂停其在赣招生;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将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同时,江西还将争取外省二本以上高校尤其是名牌大学在江西省投放预留计划的工作。

  高校违反招生规定下年度将在赣限制或暂停其招生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江西将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校给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动员大会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未经教育部允许,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未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的高校,不得在江西省开展录取工作。

  考生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将被坚决取消录取资格

  同时,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和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必须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江西将争取外省高校和名牌大学投放预留计划

  另外,动员大会还要求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好争取外省二本以上高校尤其是名牌大学在江西省投放预留计划的工作;同时认真审核计划来源,防范和打击以所谓争取高校招生计划、指标、名额,帮助办理录取为名的诈骗活动。

  2012年高招严禁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

  此外,动员大会要求严格执行录取标准。要严格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要始终如一严格把握各层次录取控制分数和院校投档线,切实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不录取一名不合格考生。

  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为争取调整计划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严禁高校超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

  省内所有高职(专科)层次和民办本科层次院校录取通知书统一印刷

  据了解,今年江西省所有高职(专科)层次和民办本科层次院校在省内外招生的录取通知书继续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同时继续设置“新生电子照片栏”和防伪标志,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式样和编号都将在江西教育网和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从源头上规范高职(专科)、民办院校招生行为,杜绝无序招生、虚假招生。

  未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录取将执行“三分之一”录取原则

  会议还要求严格执行录检原则。其中,录检组审核考生的退录情况,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在投档范围内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何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对未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录取,即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要求执行“三分之一”的原则:对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对中间三分之一的考生尽量不退档;对最后三分之一的考生由高校择优自主确定是否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同时,要严格执行“高校不能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考生不能以‘自愿放弃’为由退档”、“考生不能以‘自愿放弃’为由要求院校退档”的原则,切实维护高考志愿填报的严肃性和考生切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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