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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2-12-20 11:43:45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五、有关政策

  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自主选拔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设置自主招生志愿,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则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我校填写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

  1.优录政策

  (1)江苏省

等级 录取 专业安排
A 成绩达到本一线则予以录取。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10分安排专业。
B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C 在我校1:1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2)江苏省外

等级 录取 专业安排
A 成绩达到重点本科线则予以录取。 加15分安排专业。
B 在我校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加10分安排专业。
C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加5分安排专业。

  (3)对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我校将根据对其高考成绩要求及实考成绩,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投档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予以录取。

  2.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培养措施

  (1)创新能力、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入校后将在本科阶段配备学术导师。

  (2)在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中表现突出的部分优秀考生入校后将优先推荐参加我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3)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线,入校后可获得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选拔资格,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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