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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公布2010年本科招生录取简章

来源:天津音乐学院 2009-12-4 12:04:07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器乐演奏、声乐演唱、音乐师资、艺术管理、戏剧影视及舞蹈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器乐演奏、声乐演唱、音乐师资、艺术管理、戏剧影视及舞蹈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层次:

学制

学历层次

音乐学

5

本科

音乐教育与表演

4

本科

艺术管理(传媒及文化产业)

4

本科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

电脑作曲

5

本科

声乐演唱

4

本科

中国乐器演奏(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

4

本科

管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打击乐、萨克斯)

4

本科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4

本科

现代音乐(演唱、萨克斯管、爵士鼓、吉它、电贝司、现代键盘、爵士小号、爵士长号)

4

本科

戏剧影视表演

4

本科

舞蹈编导、舞蹈表教(汉唐古典舞、民间舞方向)

4

本科

舞蹈史论

4

本科

学前教育与表演

4

本科

  三、招生地区:面向全国招生

  四、报考时间、报考条件、报考手续:

  (一)报考时间: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25日—2月26日(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

  2.考试时间:2月27日—3月5日(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

  初试:2月27日—3月1日;3月2日公布参加复试名单

  复试:3月3日—3月5日;3月7日公布参加文考名单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高、中等教育的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考手续:

  1.所需证件:

  ⑴介绍信:①外省市考生持学校或单位介绍信(待业青年持街道的介绍信)和本人学历证明(应届持学校证明,往届持毕业证)原件。②天津市考生需持介绍信到学校或单位所在区、县招办验证换信后,再持区、县招办介绍信(带考生号)到本院报名。③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

  ⑵身份证(无身份证带户口册)原件,交复印件;

  ⑶当地艺术类联考证或准考证(由各省市统一发放,带考生号或准考证号)。

  2.报名时交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5张。

  3.报名考试费:按天津市物价局(1999)46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务费150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复试加收复试费)。

  4.报名费和报名手续等一概不退。

  (六)兼报:

  考生可兼报其他专业,其中管弦系大提琴与民乐系大提琴可互相兼报,小提琴可兼报中提琴,钢琴可兼报双排键电子琴,二胡可兼报板胡,琵琶可兼报三弦、柳琴,三弦可兼报阮,琵琶、古筝可兼报古琴,扬琴可兼报民族打击乐,音乐教育与表演可兼报学前教育与表演,并标明志愿次序。

  五、专业考试内容:

  (一)考试内容的调整:

  1. 所有听写、乐理、视唱均采用题库随机抽提方式命题。

  2.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各专业视唱成绩均不计入总分,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各专业乐理和听写分值分别为1分和2分,即乐理和听写在复试成绩中占3%的比例;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视唱、乐理和听写分值分别为1分、2分和2分,即视唱、乐理和听写在专业总成绩中占5%的比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视唱、乐理和听写分值分别为3分、5分和7分,即视唱、乐理和听写在专业总成绩中占15%的比例。

  3.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管弦(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视唱由三升三降及以下改为两升两降及以下。

  4.音乐学专业取消和声考试科目;音乐教育专业取消面试考试科目。

  (二)各专业具体考试内容:

  1.音乐学

  ⑴初试:听写(节奏、音程、和弦、旋律等),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论文写作

  ⑵复试:音乐学常识,音乐风格听辨,视唱(两升两降及以下)

  ⑶面试: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选段,论文简述等

  ⑷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至二篇,取消和声考试科目。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脑作曲

  ⑴初试:听写(节奏、和弦、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等),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歌曲创作

  ⑵复试:器乐曲创作(单一主题、展开性中部的再现单三部曲式多声部乐曲),和声(到一级关系转调),视唱(两升两降及以下) 。

  ⑶面试:演奏(唱)本人作品,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等

  ⑷备注:交本人多声部作品二至三部(复印八份);

  3.演唱(美声)

  ⑴初试:美声演唱两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

  ⑵复试:考试内容要求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视唱(一升一降及以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及单旋律),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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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liujun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