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近日,浙江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高考机制再作调整。据悉,《意见》对浙江高考学考与选考的时间安排、报考规定、科目设置等方面做出调整,还建立了选考科目人数保障机制。
学考、选考分试,学生高三后才能参加选考
《意见》规定,从2017级高中学生起,学考与选考实行分卷考试,每年1月、6月举行。学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参加学考,高一第二学期参加学考的科目不多于3门;学生须于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各科目学考,每科1次机会,不合格可继续报考。学生高三起参加选考科目考试,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能报考该科目的选考。
确定物理等级赋分基数,建立选考保障机制
《意见》率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引导学生选考物理,确保国家人才培养最基本需求。
物理选考保障数量为6.5万。一旦物理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就启动保障机制,以保障数量(6.5万)为基数从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等级赋分。其他科目如出现类似情况,参照建立相关保障机制。
也就是说,假如6.5万考生选考物理,卷面成绩排前1%的考生,赋分为100分,即有650名考生满分;如果只有5万名考生选考物理,按照新办法,仍然有650名考生满分。
增强选考科目与大学人才培养关联度
《意见》指出,试点初期,一些高校为了能让更多考生报考,设置了比较宽泛的选考科目范围。据悉,从2019年高考招生起,浙江全省高校要增强人才培养要求与选考科目的关联度。尤其是理工科相关专业,一般应把物理作为选考科目。
新办法2017级起执行
调整后的学考选考办法将于2017级开始执行,2015、2016保持不变。 2016级学生将有一次重新选择学考和选考科目的机会。而对于报考普通高校的中职生、往届生及其他没有学考成绩的社会考生,需要提前完成相应科目的学考,学考合格后才可报考同科目选考。
微信搜索"考试吧高中资讯" 关注也可获得高考秘籍
相关推荐:
·浙大新增生物医学本科专业 授浙大和爱大双学位 (2018-5-8 9:30:00)
·浙江2018高考仍实行平行志愿 投档比例1:1 (2018-5-7 10:10:00)
·西湖大学标识设计奖1万引吐槽:回应称非设计费 (2018-5-3 9:00:00)
·浙大首开龙舟课 同学最期待的居然是“翻船” (2018-4-19 8:00:00)
·别人家的老师!浙大老师边发微信红包边上课 (2018-4-13 9:00:00)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2022年上海高考作文题目已公布
2022年湖南高考地理答案已公布
2022年湖南高考生物答案已公布
2022年广东高考地理试题答案已公布
2022年湖南高考生物真题已公布
2022年广东高考真题及答案汇总
2022年浙江高考真题及答案汇总
2022年广东高考生物真题及答案已公布(完整版)
2022年浙江高考政治真题及答案已公布(完整版)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黑龙江 | 内蒙古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