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政治制度一.知识归纳
1.秦朝:
中央设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秘书和监察;“九卿”是虚指,是中央各部门的专职官员。
2.隋唐:
三省六部制由隋文帝确立,唐太宗完善,中书省草拟政令(中书发令),门下省审核批驳(门下审令),尚书省颁发执行(尚书行令),三省集权于皇帝;六部分吏、户、礼、兵、刑、工。三省六部制削弱了相权,提高了行政效率,是封建社会官制的重大变革。
3.宋元:
(1)北宋:按“分化事权”原则设三个副宰相,参知政事管行政,枢密使管军事,三司使管财政。
(2)辽:实行“蕃汉分治”,中央设北面官,由契丹人担任,管理契丹和其他少数民族;又设南面官,由契丹人或汉人担任,管理汉人和渤海人。
(3)西夏:实行党项官职和汉族官职分开的制度。
(4)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相当于秦朝丞相和唐朝尚书省),设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设宣政院专管西藏和宗教事务。
4.明清:
(1)明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听命于皇帝。
(2)清初:议政王大臣会议限制了皇权;康熙帝设南书房;雍正帝设军机处;乾隆帝撤销议政王大臣会议;中央设理藩院专管民族和外交事务。
二、古代政治制度
1.从禅让制到王位世袭制:
(1)禅让制,是指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
(2)王位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或王位)可以世代承袭(世袭制一直沿袭到清亡,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时间)。
(3)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是历史的进步;因为王位世袭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私有制发展的结果,阶级对立的产物。
2.夏商时期中央行政管理制度:
王位世袭制的形成;相、卿、师等的设立。
3.西周的宗法制:
(1)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具有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定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2)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其特点):第一,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第二,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小宗之别。第三,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
(3)宗法制的作用:宗法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4)宗法制对今天的中国社会的影响:①积极影响:有利于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安定和祖国的统一,如“尊宗敬祖”“认祖归宗”;②消极影响: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势力和宗派势力等,如“认人唯亲”“宗派主义”。
4.秦朝至高无上的皇权和中央官制:
(1)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
①建立:从秦朝开始,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全国军政大权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吏也都由皇帝任免。调动军队的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
②特征:秦始皇首创的皇帝制度,一方面以皇位世袭显示了权力的不可转移,另一方面以皇权至上显示了地位的不可僭越。这是中国古代专制制度的重要特征。
(2)建立较为完备的中央官制:
①职能:秦始皇建立的中央机构中,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全国军事事务。丞相之下还有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
②评价: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职,在地位、职责和权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操纵在皇帝手中。然而,对于军政大事的决策,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大事情的决策失误。
5.从汉至元君主专制的演进:
(1)汉朝: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为了加强皇权,汉武帝重用身边工作人员,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
(2)魏晋南北朝: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继而又有中书省、门下省,逐步形成三省体制。
(3)隋唐时期: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司、工六部。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4)北宋:措施: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5)元朝: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相权得到加强。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
6.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1)宰相制度的废除:元朝丞相权势过重,以致皇权不稳、内乱屡生。明初沿袭元朝制度,明太祖认为丞相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1376年,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分别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这样,地方权力就集中到中央。统领中央各部的宰相,职权也随之扩大。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胡惟庸;同时,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影响,有利于防止权臣专政,巩固统治;有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使中国历史上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延续10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废除,皇帝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但是废宰相,过分集权于皇帝,造成了明中期以后的太监乱政。
(2)内阁的出现:明太祖设置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帮助他处理繁多的政务。这些大学士很少能参决政事,一切大事仍由明太祖亲自主持。明成祖在位时,选拔翰林院官员作为殿阁大学士,入值宫内的文渊阁,随侍皇帝,并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由此出现。明宣宗时,内阁大学士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后来,内阁的地位日益提高。至明朝中后期实际掌握了宰相的权力。张居正任首辅时,大权尽归内阁,六部几乎变成内阁的下属机构。明朝内阁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而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3)军机处的设立:清初,中央机构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但最高的决策和中枢机构是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使皇权受到很大制约。康熙帝设置南书房,使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与南书房三足鼎立,加强了皇权。雍正帝时为办理西北军务,又设置军机处,军机大臣每日接受皇帝召见,跪受笔录,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的作用只是上传下达。这样,地方军政首脑实际上也直接听从皇帝指挥。军机处的设置,提高了行政效率,能快速处理各种文书;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得到巩固;是皇权高度膨胀的产物,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三、规律小结
1.各部门分工合作又相互制约,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一个基本特点。
2.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必须要面对的问题。皇权的强化和相权的弱化是一个基本趋势。
3.历代中央官制之间有继承和发展关系,如秦与汉、隋与唐等。
四、热点、冷点
1.中国古代各朝代中央官制的具体内容及总体演变趋势是历年高考的热点。
2.历代中央官制与当时的历史阶段特征的联系是高考的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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