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作出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所在学校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如考生体检项目有异常的,学校应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请复检,并告知考生可能影响部分高校或专业录取,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复检后仍有异议的,须于2021年4月13日前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
凡申请复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信息确认
(一)考生信息确认是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的一致性,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相片”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为准,予以覆盖替换。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须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务必认真细致审核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负责。对于没有进行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的市、县,如出现信息错误在高考报名后提出修改的,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
1.2020年11月16日17:3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退役士兵专升本的报名信息并上报有关审核材料。上报的审核材料包括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材料的原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020年11月17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指纹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其他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指纹信息于2021年3月16日前上报。
3.2021年4月5日前,上交体检表。
4.2021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5.2021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9、附件12、附件13、附件14),并通过考务平台发送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存档备查。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2021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影响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对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五)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于2021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六)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6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修改,相关报名站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1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后修改,相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1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
八、报考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报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
艺术统考报考费、体育高考报考费、英语口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需一并通过网上缴纳。
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一)各市、县级教育局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政策规定,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圆满完成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特别是对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外来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查材料至少保留一年。杜绝弄虚作假,防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获得报名资格。
(三)严格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对象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
(四)认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s://gs.gxeea.cn/)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
(五)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享受加分项目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报名站打印加分确认表给考生核实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各地要加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确保有关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七)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确保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要把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的报考单位及辖区内的所有中职学校,特别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针对报名期间中职毕业生可能在外地实习的情况,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便于考生报考的办法,报名体检等工作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报名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将责成当地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八)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九)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的政策宣传,及时通过辖区内有关中学,让考生在入学时清楚知晓其毕业时能否在我区报考以及在我区报考需满足哪些条件等政策要求。特别强调,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挂学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等违规情形,将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
十、其他
(一)2021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自治区统考项目时间安排。
1.全区艺术统考:2020年12月5日至13日。
2.全区体育高考:2020年12月10日至17日。
3.外语口试:2021年3月13日至15日。
4.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2021年4月8日。
(四)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点击查看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2.考生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
3.专项计划资格的类型及审核程序
4.广西普通高考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
5.广西普通高考“三侨考生”登记表
6.广西普通高考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登记表
7.广西普通高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考生登记表
8.XX市2021年普通高考享受加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分类汇总表
9.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审核汇总表
10.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
11.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考生名单公示(式样)
12.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3.符合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4.符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5.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
16.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17.残疾人报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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