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获悉,江西2022高考录取有关规定和要求如下:
八、高招录取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江西省2022年高招录取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录取现场不接待高校录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要求进入录取现场的,须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高招录取工作人员实行佩证出入、人脸识别或指纹验证制度。
(二)为深入推进“阳光高招”,努力增加招生录取工作透明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要求,高招录取期间实行“新闻发布制度”。
(三)在江西招生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批次进行,依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校用户名和登陆密码按规定时间上传、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及时完成阅档、退档、录取等工作。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有关程序的高校,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主动联系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相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四)在平行志愿投档本科批次,进行三次生源测算。第一次测算按各高校原始计划的100%进行,后两次测算均按高校上传的投档比例进行。各高校在每次下载测算数据2小时内反馈下次测算投档比例和计划增加数,当次未上传投档比例的高校均按前一次比例进行。
(五)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第一批本科高校在正式投档前如来不及在系统完成调增预留计划的,须填报“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调档要求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正式投档一律按各高校计划执行数的1:1投档(第一批本科高校可按学校确认单的调档要求进行投档)。在正式投档后,有关高校须及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
对出档考生,高校根据本校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高校的录取和退档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故意拖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相关录取原则代为录取并向教育部报备,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
(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选拔投档录取(二本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将在第二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
(七)单志愿(不含艺术类),一律按高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的1:1顺序投档。需后续投档的可根据有效生源人数1:1进行投档。
(八)我省文史、理工考生均可兼报艺术、体育类,志愿填报及录取投档均不分文史、理工类别。招生高校的艺术专业录取规则中如有文史、理工类别要求的,请注意根据考生号区分考生科类,考生号第十位数“1”为文史类、“5”为理工类。
(九)每一批次投档中,原则上按原填志愿、征集志愿(政策性降分)顺序投档。征集志愿按缺额高校、缺额专业填报,征集考生志愿时,公布高校缺额计划数及缺额专业代码(如:某校缺额人数3名,缺额专业代码05、07)。
(十)各高校于7月5日后登陆教育网下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注意严格保密,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由高校负责。
(十一)为确保高招录取计划管理的严肃性,高校调整和追加预留计划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并按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高校阅档时间安排》在批次投档前进行,有关函件、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十二)为加强高招录取工作统一管理,高校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录。定向就业单位不得参与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由高校负责,定向单位不得进入录取现场,不得干预录取工作。
(十三)考生的报考信息(包括考生成绩、报考志愿、体检表和军检结果等)均电子化,高校进行网上录取时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信息为依据,相关信息由录取高校及时自行下载存档。考生被录取后,其高考成绩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给高校的录取新生名册上打印的成绩为准,考生答卷不装入档案袋。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保管,已录取的考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在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纸质档案并在入学报到时自行上交高校有关部门。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十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应当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1.所有在赣招生高校应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原则,内容严谨细致、准确规范。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2.为确保录取新生名册及时、准确邮寄到各高校,请各高校认真核对“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登记的高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将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时告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工作人员。
(十五)江西省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不组织补录。省内外高校须尽早安排新生报到时间,以便对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作退录处理,确保江西省上报教育部的数据准确、有效。
(十六)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艺术体育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要全部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并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上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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