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
第七条各专业对单科成绩及英语口语要求:
1、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100分以上(单科成绩标准总分150分,下同)。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管理科学、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和统计学等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110分以上。总分相同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法学、新闻学等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110分以上。总分相同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会计学(ACCA方向)、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和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会计学(国际会计)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110分以上,英语口语加试合格(口语加试由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组织)。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同等条件下语、数、外单科综合考虑,没有明显偏科者优先录取;
6、部分整体分数较低省份和生源不足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单科和身高要求。
第八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录取二、三及以后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第九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十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一、二志愿和二、三志愿的级差分别为3分和1分,以后志愿不设级差;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不考虑总分因素,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按等级级差法排序。等级A+、A和B+的级差分分别为3、2、1分。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进档考生中,文化分达到当地或我校分数线的情况下(针对各省不同的投档办法,我校制定了不同的文化分划线规则,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历年分数”栏目中的“2008年艺术类录取成绩统计表及录取规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