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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哪些人员不能参加2010年北京高考?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2010-4-24 14:36:00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北京地区五类人员不得参加2010年高考。

  五类人员不得参加2010年高考

  2010年的高招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不得报考的人员范围。对于高中阶段非应届生以作假手段参加高考的,以往只提出违规参加高招全国统一考试则不能再报考,2010年明确:参加过省级统考或高校单独招生,也不能报名参加2010年的高考。

  2010年不能报考的五类人员为:一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二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三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四是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五是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本市集体户口的学生,只有两类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考:(1)体育类中专校的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体育类单独招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和招生。(2)艺术类中专校的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

  投档原则

  投档时,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对选报同一志愿学校的考生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二志愿录取。专科提前批投档时考生会考成绩满足专业的要求才进行投档。

  本科层次的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专科普通批的平行志愿,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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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zhangyu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