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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出台了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方案(详见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2009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相比2008年增加了舞蹈类和服装类(职高)两个考试类别。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务必选择相应或相近的考试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200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按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11个考试类别。我省将于1月26日前划定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在湘院校和省外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省外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湖南大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校考。
据悉,舞蹈类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直接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报考主科必须是舞蹈。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于1月1日至10日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统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