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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揭晓以来,山西许多地方学校出现了一股“高考”宣传热、炒作热。有的学校花巨资在报刊上刊登考入清华北大考生的照片和名单,有的筹巨资奖励高考成绩突出的班主任和代课教师,有的因高考成绩滑坡宣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停职待岗……
今天,山西省教育厅下达晋教基(2005)23文件,专门对上述行为提出警告和批评。该文件指出,上述行为强化了应试教育,是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的错误行为,必须立即停止。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负起管理督查责任,对有上述行为的学校必须责令其立即纠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学校要视情况对学校主要领导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
该文件指出:一、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正确的政绩观评价教育,不得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教师,更不得单纯依据高考成绩对学校、校长、教师进行奖励和惩罚。二、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不得在任何范围内按照高考升学率或升学考试成绩对市县或学校进行排名和排队。三、各中学要正确对待高考成绩,不得利用新闻媒体或其他形式对本校的高考成绩进行宣传和炒作,不得擅自印制散发或利用媒体发布招生广告,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通过高额奖励等非正常手段乱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