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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花钱,低分也能上大学?今年高考刚结束,虞城县法院就审结一起高考诈骗案,给想“花大钱买大学”的考生家长们敲个警钟……
3个高招骗子自去年4月份以来,以能让低分学生和全国统招生一样上网录取,并以录取到名校为由,冒充省高招办主任、团省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骗取学生家长37万多元钱。
昨天,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门峡市的李遂林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2万元,判处郑州市的李志勇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万元。
事件回放多名家长上了当
据该县高中教师刘某说,去年4月,他到郑州找同学李志勇聊天时,李志勇说,他有关系,能让差生上正规大学。因为是同学,刘就没怀疑,并将此消息告诉了史某等几位学生家长。随后,史某和林某见了李志勇,李志勇又介绍了两个朋友穆文辉和李遂林,李志勇说:“穆文辉主任在团省委上班,李主任是咱省高招办的主任,能帮助孩子上大学。”穆文辉说:“走定向生,你们先交一半的钱……”
据学生家长林某说,穆让回去准备钱,他共交给他们6.53万元。发现上当后,多次到郑州找穆文辉和李志勇,穆说:“我又找了省高招办的李主任,能上大连的交通大学。”报案后,李遂林还让他和另一个学生家长吴维云再交5万元,可上另一所大学。在收钱时,李被抓住。
后经省高招办证明,该单位无李遂林此人;团省委证明,穆文辉不是该单位工作人员。
一审判决两人构成诈骗罪
经查,去年4月份,李遂林、李志勇伙同穆文辉(批捕在逃)以能让比平常考生低120分的考生一样上网录取并上名牌院校为诱饵,诈骗钱财。按照分工由李遂林、穆文辉分别冒充省高招办、团省委工作人员负责学生入学,李志勇负责联系生源、收款,先后骗取虞城县高中6位应届毕业生家长共计34万多元,其中李遂林分得赃款18万元、李志勇分得赃款2.3元。案发前,退还学生家长8.7万元。2004年9月28日,李遂林伙同穆文辉以同样方法又骗取渑池县学生家长李栓虎3万元钱。
法院审理认为:李遂林、李志勇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于二人及其辩护人辩称其不能构成诈骗的意见,因与查明事实不符,故不予采信。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遂林、李志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记者陈海峰通讯员范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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