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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2009年山东省对口高职考试将落下帷幕,阅卷评分工作随即展开。省招考院提醒,公布成绩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按在县(市、区)招办报名时已填涂的专业类别选报相应学校和专业志愿,否则将无法进行投档。
据介绍,考生必须依据《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且必须按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时已填涂的专业类别选报相应的学校和专业志愿,否则将无法进行投档,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在投档录取中,首先将根据全体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总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专业类别的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各专业类别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规定比例、按考生院校志愿投出考生档案。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绩,分类别按招生计划、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实行单独招生考试的院校,各学校必须制定相应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预先报送省招考院审查备案。招生院校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负责。所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省招考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山东省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特教中专学校(挂靠泰山医学院)等省内院校,负责为本校高职单招考生在学校所在地进行集体报名。 5月25日前,招生院校将按要求提供全体考生的成绩库和拟录取考生数据库文件,经审查合格后由省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认真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