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lanyi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生活日报6月21日讯(记者 尹玉涛)来自省招考院的信息,2009年公安院校招生流程日前确定,政审于6月24日开始,有两个面试和体检地点,面向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
据悉,应届高中毕业,高考成绩达到省招考院公布的本、专科军检分数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请于6月24日至6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准考证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提出政审申请,并按要求填写《 公安院校招生考生政审表》后,由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政审,政审合格的不再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