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教委转发了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新《办法》共有15处较大改动,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作弊,并规定了团伙作弊、通过电子设备传送试题及答案等违规行为的处罚,考生最高将面临停考国家教育考试3年。
严重作弊将停考3年
依据修改,新《办法》将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4种,将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可能发生的违规行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0种。其中,首次将“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获得加分资格”的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
针对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新《办法》进一步细化。考生如出现以下四类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不服处理可提诉讼
新《办法》加大了对在校生、教师参与考试作弊的处理。在以往打击“替考”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组织团伙作弊”和“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以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两种情形,规定凡出现以上三种情形之一者,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依据规定,受到停考处理的考生,可向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听证,对作弊的事实、情节等进行审查、核实。如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对于作弊的认定,新《办法》增加了视频证据的条款,如监考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考生将有诚信档案
此外,新《办法》明确了对考生诚信档案的管理,要求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
教育部规定,新修改的《办法》已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两个月后的高考将适用该新《办法》。目前,市教委已着手准备相关培训工作,重点针对参与组织考试、监考以及违规处理等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
相关推荐:
·后高考时代!考生和家长谨防这些骗局 (2021-6-23 19:48:22)
·2021高考成绩达不到这个分数 冲刺一本大学有点悬 (2021-6-11 10:08:06)
·2021高考今将全部落幕 考后要注意这些信息! (2021-6-10 9:28:02)
·2021高考报名人数:河南第一 四川是江苏2倍 重庆超京沪 (2021-6-10 9:06:14)
·2021年高考结束后 我们最应该做什么? (2021-6-9 17:07:46)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2022年上海高考作文题目已公布
2022年湖南高考地理答案已公布
2022年湖南高考生物答案已公布
2022年广东高考地理试题答案已公布
2022年湖南高考生物真题已公布
2022年广东高考真题及答案汇总
2022年浙江高考真题及答案汇总
2022年广东高考生物真题及答案已公布(完整版)
2022年浙江高考政治真题及答案已公布(完整版)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黑龙江 | 内蒙古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