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我省高考录取现场获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昨日下午接近尾声。在此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本科二批线上考生以及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在8月1日还有一次填报征集志愿的机会。
据了解,我省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共公布计划11709名,其中文史类计划3341名,理工类计划8368名。从目前录取情况来看,大部分高校已经录取结束,部分院校征集志愿录取最低分高于第一次填报志愿时的录取最低分。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工作将于今天结束,未完成招生任务的院校剩余计划将进入第二次征集志愿环节。
省招办提醒考生,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将于8月1日开始填报。省招办将于8月1日20时在网上公布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院校及专业的缺额计划,考生可于8月1日20时至8月2日上午10时期间在网上填报,网址为www.gszs.cn或www.gszs.edu.cn。第二次征集志愿范围是本科二批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工作将于8月2日15时开始。
另讯昨日,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过程中要保障招生公平公正,维护招生秩序。
据了解,《办法》根据违规主体的不同,分别规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相应的违规行为。对高考招生的违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对此,对于不同的违规主体,《办法》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措施。比如,高校违规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暂停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项目或者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对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高中违规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招生考试机构违规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责任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招生工作人员违规的,其所在单位立即责令暂停其负责的招生工作,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或其他处理。考生违规的,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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