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部分院校招生计划的说明
1.关于宿迁学院招生计划的说明
经批准,今年我省继续组织省内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8所高校对口联建宿迁学院,实行联合办学,使用其中6所联建高校独立学院计划招收本科生,学生在宿迁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联建高校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4年5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宿迁学院,部分专业以宿迁学院计划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宿迁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联建招生计划和宿迁学院招生计划均公布在宿迁学院及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代号(1598)下,安排在第三批本科录取,按照民办院校收费标准收费。
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以宿迁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和以联建高校独立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如考生填报专业服从,则表明愿意服从院校代号1598下的所有专业。
2.关于报考铁道警察学院的注意事项
凡拟报考铁道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须符合公安院校的招生条件,并已参加过6月份由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且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否则填报该院校的志愿无效。
3.关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计划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为江苏省邮政公司下属有关单位定向培养计划”,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省招生,考生录取后须签订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地区就业。
4.空乘类专业招生
从2014年起,我省空乘类专业(含动车、海乘)在文科类、理科类招生。省外院校招收空乘专业且须测试合格方可填报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得将该校空乘类专业与非空乘类专业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该校空乘类专业和非空乘类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5.关于“海外本科直通车”计划
经批准,我省部分高职(专科)院校与国外有关高校协作,举办“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考生录取后,根据教学计划,分国内、国外两个阶段学习,学完国内三年专科课程,成绩合格者取得专科文凭,同时完成相关外语和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部分课程的学习,以达到进入国外高校续读的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方可到国外协作学校就读本科课程并取得本科文凭。该项目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按国外协作高校规定的标准缴纳,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七、关于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计划
经批准,今年我省继续在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中继续试行注册入学,并适当扩大试点院校范围,其中,面向普高学生注册入学试点院校66所(公办45所,民办21所)。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1.考生成绩要求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根据其自身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另外,对于体育类、艺术类不兼报文理科的考生,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选择参加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注册申请。
2.注册录取流程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http://zcrx.jseea.cn)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申请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规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通过网络确认1个院校及专业志愿后,注册即完成。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取信息一律无效。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取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
3. 时间安排
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6日起,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具体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轮:8月16—18日
16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17日(8: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18日(8:30—17:0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
第二轮:8月19—20日
19日上午(8:30—11:3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19日下午(12: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0日上午(8:30—11:3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
第三轮:8月21—22日
21日上午(8:30—11:3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21日下午(12: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2日上午(8:30—11:3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
八、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资料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参考以下资料:《江苏招生考试》(2015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公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下册)、《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说明》,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等,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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