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shi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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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录
所有高校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组织补录
对个别生源严重不足的院校或专业,若在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将向社会公布征报志愿;若仍完不成计划,经省招委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降分按志愿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专科院校录取分批拟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体制与本科院校相同。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领取纸介质档案,由考生入学报到时递交被录取的院校。
考生被高等学校按志愿录取并经省招考中心核准后,一律不得换录到其他高等学校。对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对所有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组织补录;对于专科(高职)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阶段各高等学校均不得以超计划录取的形式来解决可能存在的新生入学流失问题;对少数开学后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专科计划总量10%的有关高等学校,经学校申请,省招委同意,可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之后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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