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admin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据上海市卫生部门统计,原先设立在本市各区县的招生体检站,每年要接受28万左右初、高中毕业生的体检。由于体检结果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升学、高考及就业工作,从2005年1月起,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下发上海市首个《体检办法》和《操作常规》文件,对招生体检作出六大重大调整。
变化一 外科检查不裸体
以往招生外科体检,规定“受检者在裸体情况下进行”,给广大考生尤其是女同学带来不便。新办法首次明确了招生外科体检中,允许受检者穿短裤,女性加穿背心,有效保护学生隐私。
变化二 可复查、二次复查
以往招生体检,规定乙肝“大小三阳”一律不予复查,如果检查结果出现误差,将影响考生的终生前途。
新办法规定学生或家长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经学校向体检站书面申请复查,各体检站应在招生体检结束前,予以安排复查。如对复查结果有异议,可在二周内直接向市招生体检站申请复查。
变化三 就近体检免除奔波
以往考生需要往返奔波,远途赶至指定在某区的招生体检站体检,新办法首次明确历届考生和“三校生”可就近体检,大大方便考生。
变化四 体检“不合格”结论“隐退”
首次改变了体检结论“合格、不合格”的生硬规定,以“正常、“不宜报考”或“医学建议”作为新的体检结论,尊重考生的声誉。
此外,本次新办法首次明确各区县的招生体检工作必须由区域内二级综合性医院或常设体检站(法人)承担;招生体检站必须设立内科、外科、五官、放射等15个齐全的体检科室,具有招生体检经验的医务人员不得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