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科类 | 学历 | 学制 | 备注 | ||
050423 | 影视学 | 影视与传媒方向 | 31 | 文理 | 本科 | 四年 | 影视与传媒方向含统招生16名 | |
数字媒体方向 | 14 | |||||||
050401 | 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方向) | 26 | 文理 | 本科 | 四年 | |||
050406 | 美术学 | 美术方向 | 11 | 文科 | 本科 | 四年 | ||
书法方向 | 11 | 文理 | ||||||
050408 | 艺术设计 | 11 | 文理 | |||||
050409 | 舞蹈学 | 29 | 文理 | 本科 | 四年 |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报考,按有关规定办理。
3. 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出具有效证明,可以报考。
4. 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于1987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报名
1. 报名方式: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均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 网报系统地址: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网报时间:2009年1月5日-2月5日。
3. 现场照相时间:2009年2月6日—7日下午4点,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四季厅。
4. 确认材料:
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由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以及考生参加户籍所在省份高考(Q吧)报名后由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的《XX省(市、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
5. 报名及考试费用:
初试(含报名)100元,复试80元,三试80元。美术学专业(含美术、书法方向)、艺术设计专业三试合并收费,共计260元。
6. 专业考试准考证
经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组审核同意后发给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四、 专业考试
1. 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参加户籍所在省份高考报名后由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的《XX省(市、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 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 | 照相、确认 时 间 |
专业考试时间 |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
①影视学(含影视与传媒、数字媒体方向) ②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③舞蹈学 | 2月6日 至 2月7日 | 初试: 2月9日-10日 复试: 2月12日-13日 三试: 2月15日 | 北京师范大学 田家炳艺术楼 010-58809248 010-58807962 |
④美术学(美术方向) ⑤艺术设计 | 2月10日 | ||
⑥美术学(书法方向) | 2月9日—10日 |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1) 影视学专业(影视与传媒方向)
A. 初试(满分150分)
a) 语言表达
b)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B. 复试(满分400分)
a) 口试:新闻评述(150分)
b) 才艺展示(100分)
c) 构思阐述及情境再现(150分)。
C. 三试(满分200分)
a) 影像作品分析(笔试,100分)
b) 文学作品分析(笔试,100分)
说明:
(1) “语言表达”:自备一段不超过三分钟的朗诵。
(2)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 “新闻评述”:根据给出的新闻资料阐述自己的观点。
(4) “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不含朗诵)
(5) “构思阐述及情境再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表述时可无实物表现情节中相应的环境。
(6) “影像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
(7) “文学作品分析”: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2)影视学专业(数字媒体方向)
A.初试(满分300分)
面试:A 艺术常识(100分)。
B 才艺特长展示(200分)。
B.复试(满分300分)
面试:A 构思阐述(150分)。
B 故事创作(150分)。
C.三试(满分150分)
笔试:影视作品(广告或MV)分析。
说明:
(1) “艺术常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
(2) “才艺特长展示”:美术、电脑或其他特长展示。
(3) 现场加试:美术特长加试人物速写(工具自带)。
(4) 电脑特长加试上机操作(提供电脑)。
(5) “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并现场表述。
(6) “故事创作”:根据命题用文字或图画描述故事情节。
(7) “影视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广告或MV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
3)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A.初试(合格/不合格)
a)钢琴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b)声乐方向:歌曲一首。
c)器乐方向: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B.复试(满分525)
a)钢琴方向:1、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创意曲或赋格曲均可);2、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b)声乐方向:歌曲两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器乐方向:乐曲两首(自带乐器,勿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考视奏。
C.三试(满分225分)
a)视唱练耳(总分100分):
视唱(40分)。
练耳(60分)。
b)乐理与音乐常识(总分125分)
乐理笔试(85分)
音乐常识笔试(40分)。
5)美术学专业(美术方向)
A.素描(300分)。
B.速写(150分)。
C.色彩(300分)。
说明:
(1) 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2) 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3) “速写”为人物动态速写。
(4) “素描”为头像。
(5) “色彩”为水粉、水彩静物写生。
6)美术学专业(书法方向)
A.临帖(对临指定碑帖,300分)。
B.创作(将指定文字内容写成书法作品,300分)。
C.面试(书法常识,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