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1、华侨和港澳台考生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有关文化考试信息,可咨询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2)专业考试报名费:600港元/生
(3)专业考试报名时间:3月中旬(详情请咨询各考点,台湾和华侨考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3日)
(4)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2-36288711。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3-333611。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20-84017740。
(5)专业考试时间:2009年4月25日
(6)专业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2、我院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及专业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院在院内统一安排。
十一、广州美术学院2009年考试大纲
色彩
(一) 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以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表达色彩的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写生基本技能。
(二) 考试范围
静物写生。
(三) 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颜料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四) 考试时间
3小时30分钟。
(五) 评分
满分为100分。
(六) 评分依据
1、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运用色彩对比关系表现色调的能力;
4、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素描
(一)目的和要求
通过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在考试时间内,明确的表现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二)考试范围
人物写生。
(三)工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纸张: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四)考试时间
3小时。
(五)评分
满分为100分。
(六)评分标准:
1、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