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高校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改革。在高校推进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改革方面,本市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坐落在本市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在开展保送生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时,结合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提出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办法。今年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在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时,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得相应等第的考生,可自荐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
二是坐落在本市的所有高校,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前提下,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在考生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在调档、安排专业、退档处理时优先照顾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对于本校的一些特色专业,高校可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相关要求。这里所称的“高考分数同等”不等于“高考成绩相同”,而是指高考分数在同一分数段内,如500-509、510-519,具体分值由高校自主确定。
三是本市12所高职院校试行自主招生。目前,这项招生工作已经结束。
志愿填报:三次填报四次征询
填报志愿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历来受到考生、家长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多年来,本市按照面向全体、合理配置高校考生资源、增加考生选择录取机会的原则,不断完善填报志愿方式。实行细分批次、三次填报四次征询等办法,形成了具有本市特色的本科一批AB类、本科二批AB阶段、本科三批AB阶段、高职高专AB阶段的批次细分体系,考生可以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次三次志愿,参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次四次征询,在第二院校志愿和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进一步增加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数量。以上措施的实施,使得高校能够选到符合本校培养要求的学生,考生也能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学校。以去年为例,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人数分别达到本批次录取考生人数的98%、84%。2009年,教育部已确定上海等16省市在第一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本市在认真总结全国实行的几种志愿填报方式利弊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探讨有利于高校选才、有利于考生选择的志愿填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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