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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河北省高校开始筹办独立学院,2001年首批13所独立学院(即当时的二级学院)开始招生,当年招收一万名学生,2002年、2003年我省独立学院每年招生二万人,河北独立学院也发展到14所。我省独立学院从2003年度招收的新生开始,其毕业证书均以“XX大学(本科院校)XX学院(二级学院)”的形式独立发放。毕业生就业政策与按照公办机制举办的普通本科院校相同。在与高校本部相比独立学院在校园环境、校舍建设、师资力量上有其自身优势,在专业设置等方面也比较灵活。
随着高考的临近,有很多学生和家长给本刊打来热线电话咨询有关独立学院的有关问题,本报记者连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的有关负责人,就独立学院在我省的发展现状和独立学院的报考等问题给读者们一一解答。
独立学院是指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不同于以往普通高校按照公办机制、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它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独立学院有三大特征:一是一律采用民办机制,所需经费投入及其它相关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担或以民办机制共同筹措,学生收费标准也按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二是实行新的办学模式。
重点是突出一个“独”字。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是实行新的管理体制。独立学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由申请者和合作者共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