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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招生和录取
独立学院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主要开设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招生时,独立学院通常要列入高校年度招生计划,并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在本科三批中进行录取。
独立学院的招生计划,是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内统筹安排的。独立学院的招生标准,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招生录取批次、办法及对户籍管理与毕业生就业等相关政策,是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的。独立学院学生收费标准,是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的。
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
教育部要求,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应主要面向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社会和人力资源市场急需的短线专业。
独立学院收费和教学
由于独立学院采用民办机制,因此收费按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独立学院的申请者是普通本科高校,合作者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以是其它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其中,申请者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