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填报志愿
20、今年甘肃省继续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为保证考生能按时填报志愿,今年的招生计划将于6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分两期公布:第一期为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二期为第三批独立学院本科文史、理工类专业计划、第四批专科院校、第五批高职院校计划。
21、各级招生办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管理工作,向考生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填报高考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6月23日至26日在《200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机读志愿卡(I)》上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普通本科志愿;7月15日至7月18日考生在《200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机读志愿卡(Ⅱ)》上填报第三批独立学院本科、第四批专科院校、第五批高职院校志愿。每个批次可以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和三个平行二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四个专业,平行二志愿可填报两个专业。
22、各县级招生办必须将考生志愿卡分两次发放给考生,坚持分阶段填报志愿,不得要求考生一次填报两张志愿卡。考生志愿上报县级招生办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同时,各县级招生办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核对工作,要求做到逐张核对,确保志愿准确无误。
23、为按期向省外艺术类院校(专业)提供甘肃省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保证省内、外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划线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各市(州)招生办务必于2009年6月28日前向省招生办报送艺术类考生志愿库。
八、招生信息管理
2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包括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等。各级招生办应按照全省统一的信息标准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制定相应的信息采集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招生工作各阶段的数据信息。具体工作日程见《200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附件2)。
25、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属于国家事务信息,受国家有关法律的保护,未经招生部门许可不得擅自修改和向外界提供。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有明确的招生信息保管、传递、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确保招生信息的安全。
九、外语听力测试
26、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听力测试由各市(州)招生办自行组织实施,并将测试成绩分别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外语听力测试参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听力测试方案》执行。各地一定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命题、制卷、考点设备调试、监考人员的培训、考试、评卷等工作,确保听力测试顺利实施。各地须按听力成绩数据库规定的格式,于6月15日前将本地区考生外语听力成绩报省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