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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09年高考录取日程 7月9日开始分批进行

青海省2009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9日至8月18日分批进行。录取日程、院校安排及录取规则均已出炉。

【录取日程及院校安排】

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而在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院校的录取中实施复征志愿。

1.提前单独录取:军队(含国防生、飞行员)、公安(武警)院校本科、航海类,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体育(本、专科)、艺术类(本科)、北京外国语大学和中国传媒大学的小语种专业以及其他经青海省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时间为7月9日至12日。

2.第一批本科:“211”工程院校及经青海省批准列入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及其少数民族预科,7月13日至19日(7月13日至14日为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预分专业〉,15日22时前省招办整理公布未投档满额院校、自由可投考生信息〈青海招生信息网〉,16日至17日考生填报复征志愿信息,19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3.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及省外院校少数民族预科,7月21日至27日(7月21日至22日为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预分专业〉,23日22时前省招办整理公布未投档满额院校、自由可投考生信息〈青海招生信息网〉,24日至25日考生填报复征志愿,26日收集复征志愿信息,27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4.省内预科:省内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7月28日至29日。

5.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7月31日至8月6日(7月31日至8月1日为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预分专业〉,8月2日22时前省招办整理公布未投档满额院校、自由可投考生信息〈青海招生信息网〉,3日至4日考生填报复征志愿,5日收集复征志愿信息,6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6.艺术类专科、公安类专科:8月7日至8日。

7.专科第一批:本科院校的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及联合办学院校的专科及经青海省批准进入专科第一批录取的高职院校,8月9日至13日。

8.专科第二批:高职院校、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的专科、对口高职、五年制直升班、青海警官职业学院,8月14日至18日。

【录取工作规则】

1.高等学校和省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2.录取时,严格遵循考生已填报学校志愿优先原则。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基础上,坚持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招生部门、高等院校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考生本人也要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对完成投档程序后又申请放弃本人志愿而要求改录其他院校的,取消其改录或调剂录取资格,并将其行为记入考生本人的诚信档案;

3.复征志愿与原志愿原则相同。一本、二本、三本院校以志愿(一、二志愿)投档并预录取后,未满额的院校及专业要参加复征志愿的录取,确保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复征志愿投档录取时,招生院校不改变已按原报志愿确定为“预录取”状态考生的预录取专业,并不得退档;

4.录取程序

(1)招生院校根据在青海省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提出调档数量或比例;

(2)调控组根据院校招生计划、投档比例,向院校上载投档信息和考生电子档案(报名信息、体检信息、成绩信息、考生诚信记录信息、志愿信息),院校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档案;

(3)院校对拟录取考生预分专业,对预退档考生注明原因(对高分考生的退档作较详细说明),在规定时间协调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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