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分投档
加分不累积 只能选一项
关于我省高考考生优惠政策的照顾分数是考生的特征分,特征分不累加。如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由考生本人确定照顾条件的其中一项。其中,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体育竞赛优胜者”不享受加20分照顾;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照顾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录取时按总分(含特征分)投档;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交验相应的证件及其复印件,并将复印件装入考生高考材料袋。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3.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
4.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6.退出现役的义务军人考生。
考生可增加 10分投档:
1.经市州和省侨办证明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华侨子女,
省台联证明的台湾省籍考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
牛干部和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团干部;
3.全国中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一等奖获得者:
5.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
6.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7.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
考生可增加 15分投档:
1.由教育部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2.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考生可增加 20分投档: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
3.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经省高中运动会测试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和获国家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投档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不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本科层次录取时加1分投档;在专科录取时加3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