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艺术类校考院校,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文化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专业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总分进行录取,具体见各校的招生章程。
三、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及投档办法
1. 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cx.jseea.cn)和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本批次省控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下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志愿信息的确认,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在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选测科目中的历史或物理须符合高校相关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同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或未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则视其为自动放弃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普通类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和院校服从志愿。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 3所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3.考生在填报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时,只能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传统院校志愿)和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一种填报,其中选择传统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选择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A、B、C 3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