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报考外省院校加分投档及降分录取政策的规定
为了鼓励考生报考外省市院校,保障外省市院校更好地完成在沪招生计划,保持近几年外省市院校在沪招生的良好势头,往年实行的外省市院校加20分投档将继续实行;往年实行的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档也将继续实行。
1、在一、二、三批次平行填报的志愿中,鼓励考生填报外地院校。
2、对第一、二、三批次填报外省市院校志愿的考生,当规定分数线上平行志愿投档后仍有缺额,可在征求志愿前,在征得外省市招生院校同意的情况下,对一本、二本、三批高职(专科)线下20分之内、填报有志愿的考生,加20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与否由外省市招生院校决定。
3、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档录取须分别在第一批、第二批征求志愿完成后进行。若此时外省市院校还有剩余招生计划,又同意降分录取,可提出降分录取的申请。降分投档的最大幅度为:一本可降到二本分数线,二本可降至规定控制分数线(第三批不再降分)。
由于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填报的均为一志愿,在外省市院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七、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招收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
为确保教育部推出的自主选拔录取政策、艺术特长生政策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的平稳推进,在上海实行平行志愿后,以上政策的落实不会受到投档方式改变的影响。
按教育部学生司规定,上述通过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本人明确在平行志愿A位置(或按教育部学生司规定)填报试点院校志愿的基础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投档前先投档给招生院校。
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这部分考生,招生院校不使用公布的招生计划,如同招收保送生、非通用语种生一样,均须由招生院校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上海生源向上海市)增补计划进行录取。
八、关于零志愿、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投档录取办法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零志愿仍然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按往年方式录取。
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仍按原投档方式进行,即提前批实行志愿优先原则,按志愿顺序,在规定的分数线上按1:1.2投档;艺术体育类则将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上线的考生向考生填报的志愿院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按事先规定的招生章程,将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合成后,依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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