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照顾政策及相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等4个省(区、市)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教学函〔2015〕6号)精神,继续保留以下加分项目: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5)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6)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班学生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教双〔2013〕10号)精神,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
(7)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阿克苏地区)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50分。
以上加分项目,除对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考生(仅以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的名单为准)填报的志愿符合以下条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本科和专科提前批次各志愿填报区内高校;
(2)除本科和专科提前批次以外的其它批次,第一志愿(组)填报区内高校;
(3)参加自治区单独组织的“三校生”考试,并且填报区内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
填报区外高校不加分。
3、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普通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 号)规定:
(1)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志愿献身公安事业的,可保送至公安院校学习深造。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公安部授予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人民警察子女、伤残人民警察本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第一志愿填报区内高校的,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荣立一等功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在国家确定的二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累计满20年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本人,参加高考并达到区内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4、加分考生必须提供相关成绩和证书的原件,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留存备查。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招生网站、新闻媒体、当地中学)后,须填写《加分考生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在规定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无效。所有加分一律计入高考总成绩。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高考总成绩。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6、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8、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等学校对口援疆扶贫计划和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并按有关政策一旦被录取,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等学校及相关地州、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等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我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继续执行“先统招、后定向”的投档原则。在同一志愿(组)投档时,首先根据考生的统招计划志愿进行投档,再根据考生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进行投档。相关院校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投档线在该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相应批次最低投档控制线。第一志愿(组)统招计划生源不足或只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线不低于相应批次的最低投档控制线。如生源仍不足,可征求院校意见面向社会征集志愿或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参与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相关地州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9、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须在当年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计划所在地公开征集录取。
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少年班、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残障考生单招等各种特殊类型计划拟录取的考生,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按录取数增补相应的招生计划,并在“计划用途”栏内说明。
10、民语言考生数学科目限分:录取时对民语言考生的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最低分数限定,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民语言高职(专科)层次不实行数学单科限分。
六、其他
录取期间的联络电话及传真,请在网上录取的信息中查阅。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技术问题的具体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技术问题的具体说明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2018年普通高校网上录取采用清华同方的安全认证系统,并采取二次认证的方式。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各高校要正确安装最新版本高校子系统、清华同方安全客户端软件并进行配置。
三、考生的体检信息以图像格式的《考生体检表》为标准。
四、为确保信息安全,高校在使用帐号和密码的时候请注意:
1.高校使用主密钥通过清华同方网站下载密码。网址:教育网用户登录https://wz.tfsec.com.cn、非教育网用户登录https://wztt.tfsec.com.cn)。院校端子系统登录用户名:院校国标码+“00”。汉语言FTP:202.201.201.4(电信网)、202.201.201.14(教育网)、202.201.201.24(移动网)、202.201.201.34(联通网)(统一端口:9000);民语言FTP:202.201.201.3(电信网)、202.201.201.13(教育网)、202.201.201.23(移动网)、202.201.201.33(联通网)(统一端口:9408)。
2.帐号和密码由招生负责人使用。招生负责人可委托他人使用,但必须承担保密责任。由于高校原因造成密码泄漏或被他人盗用,一切后果由高校承担全部责任。
五、高校帐号和密码的使用说明:
A.高校端录取子系统的帐号和密码:是在高校端录取子系统软件中使用的。
B.清华同方针对FTP登录进行安全认证的PIN码(针对高校端录取子系统的):这是与A相配套使用的,是对高校端录取子系统进行安全认证用的。要求高校在使用高校端录取子系统登录之前,一定要将WebST客户端软件启动。
六、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及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系统集成信息交互功能。
2018年我区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将在录取系统中集成信息交互功能,院校端子系统通过网络服务和我院进行信息交互。
新疆教育考试院信息交互系统登陆地址为:https://202.201.201.5(教育网)、https://124.117.250.24(电信网)、https://221.181.37.172(移动网)、https://60.13.185.28(联通网);登陆后插密钥直接输入pin码进入。
七、网上录取登录操作步骤的具体说明:
登录FTP时的步骤:启动清华同方WebST安全认证客户端,启动高校端录取子系统,正确配置高校端录取子系统(IP地址,端口号),然后在高校端录取子系统中,输入帐号和密码A,点击“联机登录”,此时清华同方的安全客户端软件会弹出对话框要求认证,在此输入PIN码B,即可登录。
八、其他
录取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991-8780379、8753295;QQ:523888529;清华同方公司技术支持网站:http://edu.tf-infosec.com.cn。
请各高校在录取前每天都登录清华同方网站(网址:教育网用户登录https://wz.tfsec.com.cn、非教育网用户登录https://wztt.tfsec.com.cn)更新最新版软件及注册表文件,并正确安装、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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