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辽宁省投挡比例为102%,外省投挡比例为120%。
2、院校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外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分数由高往低择优录取。
3、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
4、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规定。
5、辽宁省录取本科在二批本科批次、艺术类在艺术二批次录取、高职专科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外省录取以各省录取批次为准。
6、师范类专业的录取按相关文件执行。
7、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