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次(一般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二批(一般本科)线。
2.投档比例参照招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若有显著特长者(由学院负责解释),学院可用预留计划超招。
4.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5.原则上不接收降分投档的考生,但符合省级招生委员会降分条件或确有显著特长者除外。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考分高低、综合素质给予安排。
7.同等志愿顺序和分数线上,优先录取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8.目前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9.贵州财经学院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颁发贵州财经学院本科学历证书;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颁发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本科学历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