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录取规则: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0%;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高于100%;艺术类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专业考核情况提供考生调档名单。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①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③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其外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
学校组织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我校使用联考成绩的省份,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外语成绩达到60分(江苏省48分),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到我校后,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长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等学校之一,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是: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1号)精神,严格执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文件规定,我校文史类专业的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的选测科目为物理。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然后按上述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