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分数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学院对考生语种不作限制。但提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注意,除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学院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5、学院对报考相关专业有选测科目要求。
6、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7、所有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公布。
二、录取办法
1、江苏省外招生
学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科目的总分,进档后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对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考试科目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再相等,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2、江苏省内招生
⑴ 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填报各批次志愿的基本条件。
⑵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时,则结合必测科目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择优录取。
3、艺术类招生
⑴ 对美术类、音乐类和我院单考的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再按特征分(外省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⑵ 参加我院单考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成绩在前三名者,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 |